
4月15日上午,武汉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召开《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征求意见会,听取了近十家房企有关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
与会者认为:第一,《草案》应明确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移交是移交产权还是管理权。第二,对于达不到供电公司要求的专业设施与设备,应明确管理办法。第三,关于车库与车位的租售问题,应由产权单位及投资方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居民的需求自行确定,政府不宜干预企业经营行为。
最后,与会者建议立法部门召集部分开发企业听取意见,以弥补前期工作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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