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武汉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放开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价格的通知》精神,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将放开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价格,进行市场调节。如何建立新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企业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为此,武汉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于1月30日召开了部分开发企业座谈会。
省电力公司营销部处长徐琰、武汉市供电公司戴正全副总经理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武汉万科公司等15家开发企业的代表应邀参加了座谈。
会上,万科、名流、三江航天、广电、碧桂园、武建富强、旭辉、中维、美好愿景等开发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先后发言。大家一致认为,我市开发企业已经适应并习惯了原有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价格执行标准。主要原因是,这种统一的定价方式,简单易行,不论是新区开发,还是旧城改造,都便于作地块的成本测算,有利于成本控制,而实行市场调节价后,新的定价机制将如何建立,今后开发企业如果再筹划新的项目,将依据什么标准来测算?大家普遍心中无底。
会议认为,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价格的确定,不单涉及到小区建设的成本问题,更涉及民生以及整个房地产市场价格体系的稳定,有关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审慎对待。
开发企业殷切希望,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价格放开之后,供电部门在设计新的价格调节机制时,应与原有的价格体系相衔接,充分考虑行业的发展现状,充分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科学合理地建立新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在保持总体价格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价格的上下浮动比例不宜过大,确保开发企业风险可控、成本可控,从总体上维护商品房市场价格体系的基本稳定。
部分企业还就我市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周期过长,供电报建审批流程复杂、临时供电与正式供电难以同时报建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市供电公司副总戴正全就上述企业关心的问题作了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