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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召开《武汉城市圈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座谈会
2010-08-31 00:00:00   来源:

 

831上午,协会在二楼会议室召开《武汉城市圈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座谈会,三十三位来自各开发企业及建筑设计单位的总工程师到会。会议由协会副秘书长严宽主持。

据了解,《武汉城市圈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DB42(以下简称《标准》)自2009121日起实施后,对推进我市建筑领域节能工作的全面开展起到积极的作用。通过近半年之余的实施,许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设计单位纷纷向协会反映,《标准》中的某些强制性条文在设计过程中很难处理,难以达标。为了完善《标准》,全面推进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开展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协会组织召开了此次座谈会,为政府和企业之间架起一道沟通的桥梁,希望能圆满地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会上,综合三十三位开发企业和设计单位的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基本可以归纳为以下四条:

一、《标准》严格限制窗墙比、体形系数,对楼盘外立面的美观和住宅通风、采光有较大的影响。如果产品的美观度和功能下降,势必会增加销售工作的困难。

二、《标准》将节能标准由50%提升到65%,跨度太大,居住建筑在短时间内难以达到要求。希望主管部门能够以三年的时间逐步推行,每年以5%递增,若仍按建筑节能65%控制居住建筑设计,政府应制定相应的配套鼓励政策,实现建筑节能所增大的成本由政府分担一点、企业分担一点、购房者分担一点。

三、《标准》的实施,必然会造成施工成本的上升,然后转嫁到房价上。在楼市调控期间,购房者对房价的上升很敏感。

四、《标准》不应“一刀切”,对经济适用房和还建房应该区别对待。

对此,参加制定《标准》的专家、武汉建工科研设计有限公司顾问总工程师蒋太珍进行了解释。他说,去年,湖北省建设厅在网站上就《标准》征求意见长达一个月,但是很多单位都没有反馈意见。各开发企业在节能意识上还有差距,因为中国能源有限,节能是大势所趋。但是现在的楼盘只讲美观,不讲舒适,不讲环保,华而不实,这是不符合武汉的气候特征和发展趋势的。另外,在《标准》附录A中的A.0.45条和A.0.65条已经预先给开发商预作准备,只要认真研究,对实施中的种种问题应该可以得到解决。

协会副秘书长严宽在总结发言时说:“大家在今天的会议上充分地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希望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设计单位的总工程师要提高对建筑节能工作的认识,把建筑节能的理念贯穿于整个项目的设计、施工中去,同时认真掌握《标准》,将开发项目设计、施工过程中的问题整理成文字材料,协会将以此为基础进行归纳总结,向建筑节能、审图办及主管部门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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