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武汉三镇百余家开发商汇聚在武汉市人民政府大会堂参加“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报告会”。报告会由我国民法学著名专家、武汉大学博导
《物权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作为一部规定不动产基本规则的重要法律,《物权法》为房地产业的市场发展提供了基本规则,其中部分条款和开发商的生产经营息息相关,意义深远。为学习并保护开发商和购房者的利益,保证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武汉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和湖北省仲裁法研究会联合主办了此次报告会。
此次学习会议受到了武汉三镇开发商的高度重视。百余家开发商老总亲自或委派副总准时参加,其中武汉地产十强企业的长城建设7部门副总全部到场学习。
会上,
报告会使大家充分认识到《物权法》颁布和实施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到依据宪法、法律对国家、集体、私人物权给予平等保护的重大意义。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守法经营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规范化管理是国家整顿治理房地产行业的基本要求。房地产要规范发展,最关键的就是要避免房地产行业长期积累的问题发展成制约全局的问题,避免行业风险发展成社会风险,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作为武汉城市建设者的开发商,不仅要追求企业经济效益,更要时刻关注社会效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持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协会希望各会员单位充分发挥《物权法》在生产经营实践中的保障作用,从开发行为出发,依法科学决策,合理定位,规范营销,从拆迁补偿、项目前期规划设计、营销、不动产登记、物业管理等具体环节进行检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运作,防范经营风险,尽可能避免和消除可能会引起的不和谐因素,积极稳妥地依法保护企业利益和消费者权益,切实提升企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