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
仲裁,作为市场经济的一种争议解决机制,具有充分尊重各方当事人的意愿,维护其合法权益,程序便捷,解决方式灵活,节约执法成本,专家断案,一裁终局,为当事人保守秘密等特点,现已逐步成为解决房地产纠纷的重要手段。
武汉仲裁委员会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联络处(调解室)自2002年10月成立以来,接待了近百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咨询案件,特别是去年下半年正式开展仲裁调解工作以来,共受理仲裁案件25起,标的额61万元,调解和解率达80%以上,自动履行率为100%。为化解开发商与购房者的矛盾及合同纠纷做了许多工作。
为了进一步在房地产行业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宣传、普及仲裁法律知识,充分运用仲裁方式解决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维护开发企业的合法权益,经研究,拟在房地产开发行业发展仲裁联络员。此项工作将首先在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和诚信企业单位中开展,今后再视实际情况,适时向全体会员单位开展。请贵单位自行选定1—2名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为仲裁联络员,以便于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武汉仲裁委员会房地产开发行业仲裁联络员登记表》发给贵单位,请予
联系人: 戴济书 李明
电话: 82600278 传真: 82600298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