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8
财税[2016]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
2017-06-28
财会[2016]2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
2017-06-28
财资[2016]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
2017-06-28
财会[2016]3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军委后勤保障部、武警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档案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财政部、国家档案
2017-06-28
财税[2016]94号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山东、青岛、河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
2017-06-28
财税〔2016〕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对继续执行农村金融、三农事业部涉农贷款、邮政代办金融保险和新疆国际大巴扎项
2017-06-28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税[2016]79号
国土资源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
为规范不动产
2017-06-28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国土资源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务局: 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规范不动产登记收费行为,现就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及有关
2017-06-28
财税〔2016〕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
2017-06-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
2017-06-28
财税[2016]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现就
2017-06-20
建城[2016]28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直辖市园林绿化局(绿化市容局、市容园林委、园林事业局)、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环保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生态保护与建
2017-06-20
武政办〔2016〕12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水务局拟订的《武汉市城镇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已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9月11日
2017-06-20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月10日 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
2017-06-20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9月10日 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生态保护红
2017-06-20
环境保护部令第41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11月2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
2017-06-20
国发〔2016〕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7-06-20
国办发〔2016〕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实施生态保护补偿是调动各方积极性、保护好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有序推进
2017-06-20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印发《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11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环境保护厅(局)、
2017-06-20
武环〔2016〕6号
各分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现将《武汉市环保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武汉市环保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2017-06-2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土资源部等 建城[2016]22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直辖市城市管理委(市容园林委、绿化市容局、市政委)、发展改革
2017-06-05
建房[2016]22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 为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有
2017-06-05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同意,现予发布,自2016年4月1日
2017-06-05
各区房管局,市物业管理事务指导中心,各物业服务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住宅小区管理,保障物业服务活动依法有序进行,制定了《武汉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住宅小区管理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
2017-06-05
各区房管(建设)局、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市房产信息中心、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将《武汉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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