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筑节能发展迅速,但一直没有适合中国国情的评价标准,为规范绿色建筑评价工作,建设部于07年11月发布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正式启动了我国绿色建筑评价工作,结束了我国依赖国外标准进行绿色建筑评价的历史。该评价标识工作是经过官方认可的,具有唯一性。目前有很多开发商打出 “绿色建筑、生态建筑”的概念和口号,但此前并没有被国内认可,今后,绿色建筑不是想叫就叫的,而是要经过权威评价并颁发标识。入选项目须经六大技术体系考核,即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及运营管理,并且根据考核内容对其六个方面执行标准的情况予以判定,最后予以归纳评价。经过评估认证,对于确实达到绿色建筑等级者,由建设部发布,并颁发证书和标志;对于达不到绿色建筑等级者,将不得冠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据了解,“绿色建筑”的标准远远高出目前执行的建筑节能65%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