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签约付首期款的同时,公司将与购房的客户另签定一份《代租委托书》起租期为一年,以每平米28元/月为基础,帮客户出租,在客户付足首期后,同时返租客户所签房屋并现场返客户1年的租金,其所购买房屋一年的物业管理费用由承租方支付。
以60平米为前提:12个月×60平方米×28元/平方米/月=20160元/年在客户付首期的同时,公司将返给客户20160元租金,帮客户出租房子,这样既可以减轻购买者的首期支付负担,又可以让客户无后顾之忧,且现在租房子时间也比较长,第一年租期过后客户便可自己来收房租。相对而言第一年客户便较为省心,帮投资的客户解决后顾之忧也可在反给客户第一年租金的同时,也可以提出以后物业公司帮忙代租的人性化服务。
凡返年租金客户在签定《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必须限定在领袖中南交付使用三天内前来办理交房手续且按规定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否则将自动放弃该活动的一切权利;凡返年租金客户在签定《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必须与该公司签定所购买房屋的装修时间承诺,否则将自动放弃该活动的一切权利;凡已成交或已经交纳定金的客户均不能参与本次返租活动。
建丰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将保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返租活动期限为:2005年11月18日-------200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