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按照《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执行“一房一价”销售规定,对外销售的商品房价格不得超过房管部门备案价格,买受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应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价款一致。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武汉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我会特发布《保护武汉购房人合法权益签字确认书》(标准文本),倡议在全行业贯彻落实。
武汉市房地产开发协会
2021年5月24日
保护武汉购房人合法权益签字确认书》
(标准文本)
尊敬的客户,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1、我司(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唯一销售方,从未授权除项目自销团队(包括书面委托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以外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对外销售。一切信息以我司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请您保持理性,谨防上当受骗。
2、任何个人或机构以“内部认购”、“提前选房”、“工程抵押房销售“为由向您收取费用,均属于违法违规行为,您一旦参与,同样涉嫌违法违规。请您坚决拒绝此类行为,更不要支付除购房合同约定房款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以免造成经济损失。若您轻信此类行为,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3、凡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我司将依法交由相关执法部门调查处理。
如您已阅读以上内容,请签字确认:
我已知晓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没有除自销团队(与书面委托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销售机构,在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签署的购房合同,没有支付除房款以外其他任何费用。
签字人: 签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