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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报告会的通知
2007-08-15 00:00:00   来源:

 

 

各会员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316通过,今年10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认真学习贯彻物权法,经湖北省仲裁法研究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和武汉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共同研究,定于2007824(星期五)上午9:00在汉口沿江大道一元路口武汉市人民政府大礼堂,联合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报告会,特邀请我国民法学著名专家、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温世扬作专题演讲。请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开发企业协会领导人(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各开发企业负责人(12名)出席,准时入场(座满为止)。

    会议联系人:协      戴济书 李 明       电话:82600278

 

 

湖北省仲裁法研究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

武汉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

〇〇七年八月十六日

 

温世扬教授简介:

温世扬,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学位,湖北省民法研究会秘书长、湖北省仲裁法研究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出版有《比较民法》、《物权法要论》、《物权法通论》、《保险法》、《房地产法教程》等多部专著,发表许多相关论文,参加我国物权法草案的研究论证,对民商法特别是物权法有颇丰富的学术成果,对建筑与房地产纠纷仲裁有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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