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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内三地公积金互认细节确定
2015-07-27 08:32:27   来源:

        异地公积金贷款办理需15个工作日;要先在缴存地开具证明,签订协议;贷款还清前,原缴存地账户将暂时冻结。

     在武汉工作并缴纳公积金,可回宜昌、孝感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房,在贷款还清前,其在武汉的公积金账户将暂时“冻结”。昨日,记者从武汉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武汉、宜昌、孝感三地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的基本操作细则已确定。

  据了解,武汉、宜昌、孝感三地就业缴存公积金,在户籍地(三地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可向户籍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三城市公积金异地贷款,将按照贷款地公积金政策规定进行。”武汉公积金中心人士表示,对异地贷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情况审核、还款能力审核,由缴存地公积金中心负责。同时,异地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长与本地公积金贷款时长一致,需要15个工作日,唯一的区别就是异地贷款人需在缴存地开具证明,签订协议后才能买房。

  业内人士预计,三地公积金打通之后,较为普遍的情况为:户籍在宜昌、孝感而在武汉上班并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回老家置业。

  武汉公积金中心人士表示,如果职工在武汉缴存公积金,在户籍地申请公积金贷款,按武汉现行的政策,在贷款尚未还清之前,不能再在武汉申请其他公积金用途。同时,武汉目前对公积金贷款执行“认房又认贷”,因此,职工在缴存地、贷款地的房屋套数及贷款次数将合并计算。

  下一步,三地将公布正式实施细则,随后即可接受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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