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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新政实施前未过户的可退税
2015-04-08 00:00:00   来源: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这意味着,之前可以享受免税的“五年房”条件降低为“两年房”。新政从3月31日已开始实施。

  不过,记者从税务机关了解到,如果在此大限之前已经网签、缴税的业主,未必全都失去了享受免税的机会。因为根据规定,如果您出售的房屋处于满足2年期、不足5年期,并已经按旧政策缴纳过契税的,只要该房屋尚未完成过户,依然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交的税款,享受到新政策的优惠。

  不过,据房屋中介专业人士介绍,其实能够享受到这一优惠的业主恐怕不是很多。二手房交易通常需要经过网签、缴税、过户三个阶段,买卖双方通常在缴纳相关税费后就立即办理过户手续了,两个程序通常不会拖得太久。而且,政府部门机构设置,也为新老业主“一条龙”完成缴税、过户提供了便利,绝大多数业主都是办完税后,就直接到过户大厅进行登记了,基本在一天内就全部解决问题。但是,对于一些临时有特殊情况,或者熟人间房屋转让的,有可能并不特别在意立即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对于这部分买卖者,可能有机会申请到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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