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扫码关注协会微信

首页 > 行业要闻

住宅公共绿地面积最少400平方米
2015-01-26 00:00:00   来源:

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记者邬红波)记者昨悉,武汉将出台新规,鼓励屋顶绿化和建设生态停车场,对住宅项目的公共绿地面积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规模最小的组团级住宅项目,中心绿地面积不得小于400平方米。
       昨日,武汉市政府原则通过《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办法》,鼓励种植高大乔木,建设镂空植草砖方式铺设的停车位,允许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生态式停车场经折算计入建设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地面积。
      《办法》还对住宅项目的公共绿地面积提出了具体要求:居住区级住宅项目(住户3万至5万人),中心绿地面积不得小于1万平方米;小区级住宅项目(住户1万至1.5万人)中心绿地面积不得小于4000平方米;组团级住宅项目(住户1000至3000人)的中心绿地面积不得小于400平方米。
       对于配套绿地面积不达标的,园林部门将责令整改;逾期未改正的,将按差额面积补交绿化补偿费或处以每平方米绿化补偿费标准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分享到: 收藏

协会宗旨

维护行业利益 反映行业诉求

开展行业自律 促进行业交流

组织行业评比 展示企业成就

推动行业进步 服务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