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扫码关注协会微信

首页 > 行业要闻

武汉4层以上住宅可申请增设电梯 可用住宅维修资金
2014-04-11 00:00:00   来源:

已经入住的小区除了可以增设立体车库解决停车难,也可以申请增设住宅电梯,解决高楼层居民上下楼不便的问题。记者了解到,武汉市近日出台了住宅区增设电梯的相关规定,4层以上的住宅可申请增设电梯,所需资金可以动用住宅维修资金。

日前,武汉市发布了《关于全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根据规定,现有的4层以上的住宅,经业主同意后可以申请增设电梯。

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单元内建筑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一致同意。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应当对增设电梯工程费用和运行维修费用分摊、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委托等达成一致,并明确电梯使用的管理主体。

增设一部电梯是不小的开销。《意见》指出,可以多方筹措资金,如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自行协商确定;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分享到: 收藏

协会宗旨

维护行业利益 反映行业诉求

开展行业自律 促进行业交流

组织行业评比 展示企业成就

推动行业进步 服务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