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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十四五住房规划”发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5000个
2021-08-30 14:57:16   来源:

8月27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江苏省政府网站获悉,《江苏省“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正式发布。

《发展规划》显示,“十四五”时期江苏省城镇住房发展要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一是住房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完成城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有效增加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以新市民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效能。

二是房地产市场运行保持稳定。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实现住房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产品结构基本合理,有效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三是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发展。加快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有效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完善长租房政策,多层次、多品种、多渠道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四是百姓居住水平持续提升。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建成一批美丽宜居住区,住房绿色化、智能化水平和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从江苏省“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主要指标看,到2025年,城镇商品住宅新开工面积6亿平方米;城镇住房用地供应量3万公顷;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28%;城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覆盖率98%;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户数60万户;新增公租房保障户数50万户;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套数20万套(间);新增住房公积金新增开户人数500万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个数5000个;新开工绿色建筑占新建住房比例100%。

“十四五”期间,江苏省住房发展的主要任务则包括: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培育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及促进住房品质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对房地产市场来说,《发展规划》要求,城市人民政府对本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负主体责任,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和结构变化、住房供求关系等因素,稳妥制定并实施“一城一策”工作方案,因地制宜、多策并举,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坚持以居住为主,促进住房健康消费,完善住房市场体系,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坚决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增长的工具和手段。健全城市群、都市圈住房供应体系,加强城市之间住房政策联动和统筹协调。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城镇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合理安排住房建设规模和结构。

同时,构建“房地”联动发展机制。建立以住房需求为导向的住宅用地供应机制,促进住房市场供需长期平衡。完善人地挂钩政策,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人口流入多的城市倾斜,允许都市圈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地区调剂。按照“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目标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布局,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适时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去库存任务重的城市减少以至暂停住宅用地供应。建立房价和地价联动机制,灵活确定住宅用地竞买方式,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加强土地出让后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已供住宅用地的开发进度。

推动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方面,要求建立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对房地产市场过热的城市,强化房地产贷款规模管控,防范房地产贷款过度集中带来的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落实重点房地产企业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增强房企融资的市场化、规则化和透明度,合理约束高杠杆企业负债行为,引导企业加快开发,减少企业囤房囤地、非理性拿地,推动企业稳妥有序逐步降低杠杆水平。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房人首付资金来源、债务收入比加大核查力度,严防消费贷款、经营性用途贷款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此外,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商品房开发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房地产领域风险防控机制,防范化解住房领域矛盾纠纷。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规范房地产开发、交易、租赁、物业服务等行为,净化市场环境。推进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根据信用评价情况对房地产企业实施差别化管理。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完善房地产监测预警机制,常态化开展月度监测、季度评价、年度考核工作。及时发布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政策信息,积极释放正面信号,引导市场理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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