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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生效与进行合同公证有必然联系吗?
2005-08-01 00:00:00   来源: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生效与进行合同公证有必然联系吗?在日常情况中,哪些房地产交易行为是必须办理公证手续的?
    合同生效的条件一般取决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可以把合同公证作为生效的要件之一,如果有了这种约定,那么合同的生效是必须要经这公证的;如果当事人仅作一般性的规定,比如最长见的签字生效,只要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即可。
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房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中规定,以下几类事项必须办理公证:
    1、 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2、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应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3、 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合同公证书〞; 
    4、 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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