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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暂停房企融资不能“灯下黑”
2010-04-21 00:00:00   来源:

 

国务院的房市新政中,要求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和融资的监管。该通知要求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在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今天,暂停炒地房企上市和再融资,对于贯彻落实当前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精神很有必要。应该说,最近几年来,我国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措施不可谓不多,但为什么房价越调越涨,“地王”越调越多?关键一点,就是没有切断那些炒地房企的资金来源。一方面是商业银行积极向炒地房企提供贷款,另一方面是证券市场的融资大门向着这些炒地房企敞开。

为了更好落实对房地产业的调控,同时也为了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笔者以为,有必要将暂停炒地房企融资政策具体化,甚至是制度化。比如,“暂停”到底停多久。其实,炒地行为是应该严格禁止的,那些炒地房企不应该只是暂停其融资行为,而应该是长期停止其融资,至少是每发生一次炒地行为,则取消其三至五年的融资资格。又如,对“土地闲置”与“炒地行为”的概念要明晰。房地产企业通常都有一定的土地储备,如何来区分必要的土地储备与土地闲置,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衡量标准。同时,怎样的行为属于炒地行为也应有一个明确的界定。

  当然,贯彻暂停炒地房企上市和再融资精神更要杜绝“灯下黑”。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国资委方面作出过积极的努力,比如,今年3月中旬,国资委决定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将退出房地产业务。不过,这次国务院暂停炒地房企上市和再融资,某些国有大房企的表现却给人一种“灯下黑”的感觉。因为就在国务院17日通知出台两天后,419日,属于央企的保利地产(600048,股吧)发布公告称,国资委已批复其定向增发方案:拟以不低于17.92元的价格定向增发融资不超过96亿元。众所周知,在最近几年的“地王”争夺中,保利地产是其中的常客,很多“地王”就是由保利缔造。如果作为“地王”房企的保利还能够再融资,那么,在中国就没有房企不能融资了。在保利地产再融资问题上这种“灯下黑”的做法,不能不让人对暂停炒地房企上市和再融资的决定能否贯彻落实表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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