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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序:从“内定门”看地方官员避险意识
2010-04-12 00:00:00   来源:

 

坏的市场机制有时比没有市场机制更糟。

  其典型就是政府设计以完全满足自身需求为惟一目标的傀儡市场。

  这样的傀儡市场不具备自由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只能帮助免除政府,确切说是官员的决策责任。

  以房地产市场为例,官方媒体,包括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连续十几天发表了评论文章和批评报道,矛头直指房地产市场中的投机活动和失去理性的公共土地拍卖,无疑在给地方政府施加更多压力。

在这种压力下,地方政府和官员也开始寻找避开政治风险的办法。假市场而真“内定”就是办法之一。

  最近,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10年第三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被指“内定”。

  公告显示,当地将挂牌出让一幅2800.55亩超大地块,挂牌起拍价178亿元人民币。这块地让开发商颇感兴趣,但准入门槛十分严苛。

  公告显示,竞买人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条件: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集团(含下属子公司)开发过两个单个项目建筑面积达400万平方米以上(含400万平方米)的各类房地产综合项目;在国内投资开发各类房地产项目累计建筑面积达2000万平方米(含2000万平方米)以上。

  业内人士感叹,上述准入条件如此精准,在国内地产开发商中,怕只有一家符合全部要求。

  据媒体公开报道,万科(000002,股吧)在全国最大项目的建筑面积只有340万平方米;碧桂园仅有一个已完工项目达到建筑面积400万平方米;世茂集团在建规模最大的项目建筑面积才380万平方米……具“出线相”的只有以开发超级大盘闻名的世纪金源,在北京一个大盘面积就达430万平方米;在南京、昆明、长沙、贵阳也均有超级大盘开发。

  其实,在近期土地交易市场上,涉嫌“内定”的地方政府远不止福州市一家。

  今年3月,广州市国土资源局就为即将出让的一块商务办公用地设定了极其苛刻的条件。

  有关该地块的公告显示,除了竞买申请人须是在广东注册的公司,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900亿元和20072008年的年营业收入均不低于人民币1800亿元,两年年纳税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40亿元外,更关键的一条,竞买申请人或竞买申请人的控股股东必须是2007年至2009年连续3年名列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的中国企业。

  好事者查询近3年《财富》世界500强名单发现,其中符合地块出让条件的企业只可能是中国南方电网公司。

  早在今年1月,广州市国土局就指定另一块地的竞买人或竞买人的控股股东必须是2006年至2008年连续3年名列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的中国企业。结果,该地块被广东钢铁集团以底价竞得。

  当然,无论广州市,还是福州市,都否认存在“内定”。

  广州市国土局有关人士表示,为保证开发质量,2010年将继续对大型地块将进行门槛设置。

  福州市国土局有关人士也表示,2800亩土地竞买之所以设定比较高的门槛,是因为此项目比较大,对开发商的资质要求也相应较高。

  其实,作为惟一卖家兼规则制定人,中国地方政府对土地交易向来说一不二,对交易最后结果,包括竞得人和竞得价格都有至高无上的影响力,何须“内定”。

  说穿了,在市场机制的旗帜下“内定”的好处不在指定中意的竞得人,而在既能卖给特定对象,又能免除相关官员的决策责任,避免政治风险。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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