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洲路廉租房设计披露,最小的三房单位只有42平方米,“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设计让人叹为观止。但有地产专家担忧:保障房的设计会从原来的过于追求舒适走向刻意压缩面积的极端。
笔者认为,这种担忧完全是不必要的。首先,从廉租房的性质来说,它属于保障房范畴,保障房就是满足那些买不起商品房的中低收入者基本的居住需求,这一性质决定它只把实用性的追求放在第一位,而舒适性的追求只能待被保障者收入提高后,去买商品房解决。
有的专家担心,廉租房楼宇不仅房屋内部空间很压迫,整个房子的通风、采光也会差。但设计师透露,目前方案中最小面积的住房也达到了广东省建设规范中卧室最小面积6.5平方米的标准。既然符合建筑规范,它的使用功能应该无需担心。根据2007年11月通过的《广州市城市廉租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有资格申请廉租房的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680元(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40元),而且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他们中的许多人居住条件极端恶劣,许多都是“七十二家房客”,相信那些做惯了“厅长”,睡惯了阁楼上下铺的人,对独立空间的渴望,远远超越对房间大小的挑剔。
至于有的专家说:“廉租房不是集体宿舍,太压抑的户型设计会拉大廉租房和商品房的差距。”就太令人费解了。2007年8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把廉租房面积限定在50平方米以内,经济适用房限制在60平方米以内,就是为了拉开商品房与保障房的差距,避免不符合条件的人追逐保障房,浪费社会资源。因此,能够在浪费尽量少的公共资源的情况下,满足尽量多的基本居住需求,是保障房设计的最高境界,也是对社会弱势团体的基本尊重。
42平方米做三房,无异于“螺蛳壳里做道场”,看过户型图之后,笔者不禁为设计者叫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