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春节临近之际,为进一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鼓励和支持住房合理消费,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包括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在内的九部门联合发布的《促进北京市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应市出台。
继2008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开启人民币存贷款利率的下降通道后,存量房交易税费减免政策,普通住宅标准降低等救市政策也纷纷出台,并初见成效。而此次北京市的实施意见出台,无疑将更进一步放宽京城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环境,促进楼市信心的恢复。
此次实施意见除再次强调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营业税等住房交易税费优惠的问题外,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将其重要特色总结如下:
一、房地产市场供给力度继续加大 ,其中尤以提供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为主
实施意见中强调,加快落实2009年新开工850万平方米建设计划,抓好在施的保障性住房和限价房工程建设。这是政府继续扩大房地产市场的供给量,通过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力度的加大,来解决居民自住、改善类住房等购房需求的措施实施。
同时,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实施意见中,也明确提出商业银行应加大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特别是在建项目的信贷支持;对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有关企业或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和相关金融服务等内容,以此来保障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运作,从而进一步保障房地产供给量的增加。
二、进一步刺激和鼓励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需求
1、二套房贷政策适度放宽
实施意见中,除继续强调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的居民,为改善居住条件,再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的,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外。特别提出,对其他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利率等由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合理确定。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的专业人士指出,将二套住宅贷款的利率交由商业银行自主合理确定,意味着二套房贷政策的适度放宽,虽然具体的操作还有待各商业银行出台相关细则,但这无疑将进一步增加房地产市场的需求量,从而进一步促进2009年房地产市场的回暖。
2、鼓励持有保障性住房的业主改善住房,契税按差额征收
在实施意见中,对居民将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危改回迁房、集资建房、安居房、康居房等上市出售后1年内该户家庭按照市场价购买住房的;或者上述已购住房上市出售前1年内该户家庭已按照市场价购买住房的,参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3〕3号)的规定,即按新购商品房与出售已购公有住房成交价的差额计征契税,这将降低换房购房者契税缴纳的数额,在一定程度上鼓励消费者改善住房。从而促进京城存量房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增加以及新房市场的需求量增加,搞活整体房产交易市场。
三、鼓励境外个人在京购房,限制条件解除一年
在实施意见中,明确表示,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暂停执行《关于规范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商品房的通知》(京建交〔2007〕103号)中,对境外个人在京购房的居住年限和所购房屋的有关规定。
1、居住年限和所购房屋用途: 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不得购买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一年以下的境外个人,不得购买商品房。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可在境内购一定面积的自住商品房(暂定只能购买一套住宅)。
2、所购房屋数量:境外个人在本市购买自住商品房的,一人只能购买一套住宅。
该项政策的暂停执行将进一步扩大京城商品房的购房需求量,促进成交量的回升。
四、二手房住房交易价格透明化促京城二手房市场稳定发展
实施意见中明确表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由市统计、建设部门定期公布分区域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交易价格,稳定市场预期,鼓励住房消费。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的分析师认为,二手房交易价格公开透明化,促消费者更好的了解京城二手房市场价格的真实走势,有利于购房消费者信心的恢复,将促进2009年京城二手楼市的回暖和稳定发展。
综上,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的专业人士表示,此次九部门联合发布的《促进北京市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无疑是在释放一个利好信号:2009年北京市房地产市场将在宽松的政策环境下平稳运行,而这也将通过房地产市场供给量的持续增加,购房需求的逐步上升来加快2009年京城楼市的回暖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