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房地产开发协会(下称“沈阳房协”)近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72家承诺“降价补差”的房企名单。这一具有半官方背景机构主导的会议,立刻引起了舆论的轩然大波。
“这颇有歃血为盟的味道,开发商的目的是要向消费者传出‘房价不会下跌’的强硬信号。”一位北京开发商如此评价。而沈阳当地一家媒体在报道中,使用了开发商“承诺不降价”、“补差价联盟”的字眼。
“我们只是说如果降价就补差价,没有承诺不降价,更谈不上‘联盟’。”沈阳房协会长赵昱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如是澄清。
这样的辩白显然不能让舆论“善罢甘休”。在天涯论坛上,网友们普遍将此次承诺解读为沈阳房协和开发商组织联盟抵制房价下跌,而“不降价联盟”这一新名词也随即在网上传开。有网友甚至上纲上线,认为该举措“涉嫌串通操纵市场价格”,“违反了《反垄断法》和《价格法》”。
不降价联盟涉价格操纵
据记者调查,在沈阳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活跃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意见》的25条新政之前,沈阳部分楼盘就做出了类似“如后续销售的同等品质的房源降价,开发商无条件返还全部差额房款”的承诺。而在25条新政出台后,类似的“降价补差”承诺广告亦逐渐增多。
“我们仅仅是对沈阳房企当前的市场行为进行统计后,公布了72家承诺‘降价补差’的房企名单。”赵昱说。据了解,鉴于市场观望氛围浓厚和楼市交易量持续下滑的态势,沈阳市房地产研究所的专家曾向沈阳房协建议,应该将已经做过“降价补差”承诺的房企统一向社会公布,“以增强居民购房的信心”。
“至今沈阳房协也没有召集开发商开过任何形式的会议,也没有和他们进行过任何关于降不降价的讨论。”赵昱说。
辽宁香格蔚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于浩波向记者证实:“我们是要让购房者从心理上得到安心,绝不是外界歪曲理解的‘不降价联盟’,承诺降价补差是开发商的自愿行为。”据了解,该公司也位列72家“降价补差”名单之中。
而卷入此次“不降价联盟”风波的碧桂园,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碧桂园未加入任何不降价联盟。
即便是以“刺激消费、恢复市场信心”为出发点,沈阳房协公布72家“降价补差”房企的名单仍然遭到了诸多质疑。
东方发展研究中心首席经济学家刘玉录认为:“这种做法违背了市场价格机制的形成原理,不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一位业内人士甚至对记者直言,这是开发商把前期维系高房价的默契联盟组织化,“其本质还是为了维护高房价”。
在网络上,有颇为专业的网友认为该举措涉嫌违反《价格法》。根据《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的价格;行业组织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此外,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制止价格垄断行为的暂行规定》第4条明确,经营者之间不得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统一确定维持或变更价格。
沈阳当地一位业内人士透露,目前沈阳市各个相关单位和人士均不会对此事发表任何评论。“本来是一件挺单纯的好事,现在越弄越复杂了。”他说。
维护信心 集体托市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沈阳当地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沈阳楼市一直比较稳定,但受到全国市场整体低迷的影响,沈阳市场自今年10月起也陷入观望氛围,但“房价并没有太多下降的空间”。
“房企为了刺激销量,才做出‘降价补差’的承诺。”赵昱表示:“为了增强开发商的社会公信力,打破市场观望氛围,沈阳房协正式公布了这些承诺‘跌价补差’的开发商名单。”
赵昱表示,沈阳的25条房产新政便要求开发商“把降价补差的条款作为一项承诺写进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中”,但每家开发商可以视自身情况,以送现金、采暖费、物业费、装修费、家电等形式进行补偿。
据了解,在沈阳房产新政颁布后,一二手房市场均有了明显的起色。“铁西、大东一些楼盘平时顶多三组看盘量,但上周末突然达到三十多组。”沈阳一位业内人士说。
而对于此举是否违反《反垄断法》及《价格法》,辽宁司达尔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专业律师敖阳认为,只要不恶意哄抬价格或降低价格,不阻碍市场秩序,不损害消费者利益,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就“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违法行为”。
这样的说法得到了北京铸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克枫的认同。他表示,这场由当地房协牵头的活动仅是一种自律性的组织,并不带有强制性,目的是为了增加购房者的保值信心,不能片面地理解为价格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