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财政部与央行出台的楼市救市方案,尽管有诸多模糊地带,但力度之大出乎市场预料,模糊之处事实上也给了商业银行和地方政府极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如果商业银行和地方政府“用足”这些空间,前几年出台的系列严管政策将被全面消解。
税费到底降了多少
从税费政策看,表面上的削减幅度并不惊人:对个人首次购买
二手房交易税费的三项“大头”——1%个人所得税、卖出不满5年房产需缴纳5%左右的营业税(各地由于附加项目不同,税率在5%~5.6%之间,本文为求简便,统一以5%计)、非普通住宅3%的契税,财政部并未减免。但财政部在政策中特意注明“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这个“暗门”意味着一些地方政府将会给予买卖双方更大的税费优惠空间,这个空间甚至会超过财政部税费“红包”的10倍!
例如已经出台的“杭州地方版方案”:契税、营业税地方政府补贴80%,个人所得税补贴32%。如果是5年以内的非普通住宅,出售时享受的优惠计算如下:3%×80%+5%×80%+1%×32%=6.72%。
也就是说,原来最高相当于房价10%左右的二手房交易税费,在享受了财政部和地方政府双重优惠之后,最低有可能降至2.3%左右,下降四分之三以上。
当然具体每个城市实际下降多少,还要看各地政府的优惠力度。
何谓“改善型普通自住房”
“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央行和财政部在此次方案中创造了一个全新的词汇——“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这个概念的权威解释尚待相关部门在以后给出,但目前给有“改善住房需求”购房者的疑惑是:这是不是
此前对于第二套房标准的认定,商业银行一开始曾经给出过比较宽松的标准,但监管部门严令:以户为单位计算,只要有过房贷记录以后购买的住房都算第二套房。
如果此次“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名词解释较为宽松,七折利率、两成首付的享受面会大大扩大,无疑会刺激很大一部分有房又有钱的消费者入市。相对于至今尚未购房的消费者来说,这部分消费者才是楼市真正的主力军。写在政策中虽然只是几个字,带给房地产市场的却可能是数以百亿计的成交量变化。
即便在“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标准之外,对非自住房、非普通住房的贷款条件,央行也只要求金融机构“适当予以提高”,而并未像以往一样,制定一个类似“贷款利率必须提高至正常利率的110%”的严格标准。
在“赋予商业银行更大的自主决策空间”(出自央行答记者问)之后,可以预计,对于优质客户,商业银行将会在争抢过程中给出自己不同的价格,这也正是央行所期望的“是利率市场化进程的继续,有利于市场化定价机制更充分地发挥作用”。
非普通住宅标准会不会重估
前几年陆续出台的严管政策,在此次救市方案出台后,目前只剩下对非普通住宅的限制政策。即便是最后的这座堡垒,在地方政府极力救市的动力冲击下,也将摇摇欲坠。
非普通住宅的三个认定标准中,有两个各地大同小异:在面积方面,除了青岛定在
在2005年初次制定非普通住宅标准的文件中,各地政府都表示价格标准半年到一年可以调整一次,但3年来几乎没有一个城市曾经调整过这些标准。在获得极大的自由裁量权之后,可以预见,很多地方政府会首次运用这个权力。
救市方案还捧出了另外两块大“蛋糕”:公积金利率降低,个人住房贷款尚未偿还部分也可与银行重新谈判。尤其是后者,资信良好的“房奴”,如果自己贷款银行不肯优惠,可以考虑将房贷“搬家”到其他银行了。
此次国家救市力度之所以如此之大,一方面是要减轻购房者的巨大压力,另一方面也是要减轻楼市低迷给宏观经济带来的巨大压力。但税收和金融政策毕竟只是外因,楼市要想全面复苏仍有待宏观经济好转以及楼市本身恢复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