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认为他们缺乏契约精神是胡搅蛮缠,看热闹者说他们是看不得房价理性回落,骂他们是活该
从深圳的万人购房团,到万科的退房团,这个“金九银
相比万人购房团,万科退房团的规模不大但是影响不小。在经历了半个月的尖锐交锋后,150多名退房团成员的目标仍然一致:通过法律途径来捍卫自己的权益。但是,直到现在,他们也没有走出实质性的一步,这场备受关注的退房斗争陷入了一种尴尬的困境。
被降价点燃的怒火
8月底,位于上海三林地区的万科金色雅筑发生了一件出人意料的事情,“雅筑退房团”首批队伍50多位业主,一起在万科金色雅筑售楼处,齐声讨伐万科,强烈要求退房。引起众多路人驻足围观,交通一度陷入拥堵。
事情的发生原因要回到一个月前,上海万科推出促销活动,其旗下8个楼盘都有集中“限时认购”活动。其中万科金色雅筑7月以装修标准发生变化降低房价20万元左右,而之后又直降10万元后再进行打折,经过这两次降价后,每套房屋的价格与上市之初相比降幅达到了30%。从最高18000元的单价下调至13000元。这一举措将购房者的精神撩拨了起来,同时,也将前期购房者的怒火点燃了。
“人家天天踩在你头上,还要比我便宜二十多万。”说这话的时候,杨莹话语有些颤抖。今年3月购买万科房子的杨莹,几个月后发现,价格每平方米跌了约4000元。让她无法承受的是,比她楼层位置更好的后来购房者买的价格反而低。
而对于降价,万科仅仅用不同装修标准来解释显然不能令人满意。在不能得到满意说法的情况下,万科金色雅筑的业主一致要求退房,就这样,相同的目标让他们走在一起。
贺成钢就是在这个时候被“火线任命”为“团长”的。在短短的半个月,贺成钢领着150多号退房团成员开过无数次“全民代表大会”,并且和万科进行了几次谈判,可结果都是让他们很失望。
贺成钢本人也是在今年4月份以每平方米17000元的价格买了一套
就在他们一筹莫展的时候,杭州也发生了“蝴蝶效应”,不过这个效应来的更加激烈一些。
成为购房者的“公敌”
为了讨回自己的血汗钱,退房团引来的却是骂声一片。在网民们看来,他们这样做似乎是在阻挠降价,他们明摆着已成为购房者的“公敌”。
有人说,商品房属于市场经济的产物,在楼市起伏不定的今天,买房更像是一场赌博,就应该愿赌服输。还有的网友则质问:如果房子涨价了,你会和开发商分钱吗?甚至还有网友说,出来“闹事”的都是投资客。
对这些说法,贺成钢很气愤,“简直是胡说,这些购房者中, 80%以上都是用来自住的房客,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的是24-30岁的年轻人,是用来做婚房的。”
更让退房团成员难以置信的是,万科降价的做法赢得了多数网友的认同。某网站调查显示,有86%的网友表示支持万科降价。有人则站在理性的角度上分析说,要求退房者表达的显然是一种合情却并不合理的利益诉求。如果合同中没有无条件退款的规定,双方都应该遵守契约的约束。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
在
之后,曾有媒体报道,“为了缓和与业主之间的误解,万科方面目前正在考虑是否有必要在特殊时期出台特殊的规定,在尽量不引起市场大规模混乱的情况下,出台一些对业主进行补偿的措施。”而对于这种说法,上海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马上做出了澄清,不可能接受任何没有法律、合同依据的补偿、退房要求。上海万科对此深表遗憾,但这一立场不可能改变。
万科的这一坚硬态度,让退房团成员们“和解”的愿望彻底破灭。
高成本的官司
曾几何时,“退房”两个字似乎成为天方夜谭,大半夜的排队都买不到,好不容易买到,怎么可能说什么退房呢?可近日,“退房”两个字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先是深圳,再是北京、广州、南京、郑州蔓延开来。
相对于一些城市的“退房潮”,上海显得有些淡然。事实上,退房事件在上海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而这次轰轰烈烈的万科退房,就让人不经意地联想起了两年前的“水岸蓝桥”事件。
2005年年底,上海地产十强的大华集团遭遇了集体退房事件,它所开发的楼盘水岸蓝桥的89名业主,将一份联名解约“通牒”递交给开发商、贷款银行和贷款担保公司,强烈要求退房,并声明将集体停止偿还房贷。2006年9月,这件案子最终以大华集团败诉为结局。
对比这两起退房事件,人们发现有很多的雷同之处。当年,水岸蓝桥的业主们的退房理由当然不是市场价格,他们找到了交房过程中一些不完善之处。但是,房价下跌是退房风起的真实原因。
这一次,万科退房团依然找了当年那个打赢了上海集体退房第一案官司的律师——杜跃平,希望这样的胜利能够再次重演。
然而,事情一开始就遇到了困难, 而预售合同中关于单方解除合同的约定,便是双方博弈的焦点。
一年前,中国房产最迷人的时候,有些开发商打出无理由退房的标语来煽动市场。可是现在,开发商谨慎了,提高业主退房的成本和门槛,是开发商在合同补充条款中做文章的出发点,手段主要有提高单方解除合同违约金比例和提高退房附加条件门槛两种。
在万科上海金色雅筑的合同中就提出,“乙方无论以何种原因单方解除合同,若乙方已对该房屋设定抵押或者设置、存在其他任何权力限制的,则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书面通知中应附该房屋已经办理注销抵押或者已消除权力限制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乙方无权解除本合同。”
这就是说,如果业主是贷款买房,那么必须先还清贷款方能退房。根据杜跃平的分析,要求退房的业主也分为理性和非理性两种。理性退房首先有资金实力还清银行贷款,而非理性退房的小业主靠按揭买房,并不具备还清贷款退房的资金实力。
但是,对于退房者来说,这似乎是唯一理性的选择了。但即便是还清了银行贷款,也仅仅只是开始——只有这样才能对开发商进行诉讼。为了能满足“还清银行贷款”这个先决条件,退房团成员现在正在到处筹集房款,而这个时间到底需要多久,房子最终能不能退,谁也说不准。
“也许需要两个月,也许时间更长,但是我们一定要将退房进行到底”。贺成钢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