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扫码关注协会微信

首页 > 观察与思考

保障性住房应建立“搬出机制”
2008-01-23 00:00:00   来源:

 

为了增加现阶段北京保障性住房的供给,让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享受到这份社会福利,昨日,市人大代表、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教授李维平建议,“每一个年龄阶段的最低需求者,都应该有保障性住房的标准。当其稳定居住5年后,应该酌情建议其搬出。”

  李维平在调查中发现,目前,北京市中低收入人群在使用保障性住房中正存在着代代相传的情况,这失去了其原有的意义。而且“父母手中有房子,但孩子仍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等情况。”李维平建议在住房者去世后,该房产应被收回,再次提供给其他需要的人群。

  李维平表示,现在保障性住房是由开发商承建,政府做出分配。如果房子由政府承担建设,并执行管理,效果会更好。



分享到: 收藏

协会宗旨

维护行业利益 反映行业诉求

开展行业自律 促进行业交流

组织行业评比 展示企业成就

推动行业进步 服务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