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住房制度改革启动以来,以国务院名义直接下发了3个与住房制度改革相关的文件,包括《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决定》以及最近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前两份文件开启和实现了住房制度向市场体制的转轨,使住宅业成了新的经济增长点,第三份文件则进一步完善了“保障+市场”的双轨模式。
“市场归市场,保障归保障”的住房改革政策是适合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模式。我国人口众多,但适宜居住的土地面积并不多,在房价日益高涨的今天,如果完全将住房问题交由市场解决,很大一部分人是买不起房子的。住房双轨制明确了政府职责,将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分割开来,区别对待,对全国大多数的普通老百姓来说,这绝对是一个好政策。
当前的住房保障政策主要着眼于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而中等收入阶层占城市人口的绝大部分。在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实行双轨制之后,中产阶级将面临更大的压力。一方面,他们在经济上达不到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条件;另一方面,自身对于舒适生活的追求与高商品房价之间的矛盾,也将使其原本的压力更为加剧。对于这部分数量庞大的人群的住房问题,政府应该出台相应的解决措施,使其摆脱“夹心层”的尴尬。
如何界定城市低收入者是实行住房双轨制的关键。如果城市低收入者的收入标准定得太低,那么保障性住房的覆盖率就会很低,在这种覆盖率下,一方面仍然难以解决大多数人的住房问题,另一方面难以对商品房市场造成冲击,高房价就难以撼动;反之,如果城市低收入收入标准定得太高,那么保障性住房的覆盖率就会较高,给政府造成巨大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