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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暴利”并没有提高地产业利润
2005-12-07 00:00:00   来源:

   这段时间任志强和媒体争得面红耳赤,吵得不亦乐乎;媒体步步进逼,任总步步为营。谁对谁错?

    这些年来,不管是哪个行业都少见这样的争吵。争吵中我们看到了任总较真的勇气,也看到了同仁们铁肩担负的道义,更看到了一片坦然争论的空间。我们不需要这种争论一定有一个结果,最需要的是这种争论的空气。其实,我们知道,理终会越辩越明,如果这种争论最终能给决策者一点儿思路的启示和帮助,则善莫大焉。

    媒体质疑:

    为何房地产商公开宣扬暴利?

    2005年11月24日顾一冰在《中国青年报》上质问:

    ■地产商如此“嚣张”谁给了他们追逐暴利的机会?

    顾一冰说,京城的著名房地产商人任志强再出惊人之语:没有巨大的利润支持,无法建设品牌,因此房产品牌就应该是具有暴利的。任志强说的是大实话。中央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的调查表明,房地产业的税后净利润在各行各业中为第一位,比平均水平高5倍,比处于第二的电力煤气行业的利润高1倍。

    为何房地产行业有如此暴利?为何房地产商公开宣扬暴利?在经济学研究中暴利往往与垄断相生相伴。看看我们的房地产市场状态:土地由政府调控,一级市场土地全部被政府垄断,它决定了供应量;资金的供应量则靠银行贷款,而银行又是以国有银行占统治地位,也由政府控制,它决定了开发总规模;拆迁量的多少决定整个需求量的多少,而拆迁量也是由政府决定。还有一种“权力垄断”则进一步推动房地产追逐暴利,开发商曾经向媒体揭露内幕:“开发一个项目,前前后后就要盖二三十个公章,每盖一个公章都要打点一番,何况还有那么多不明不白的税外费。”这也印证了去年年底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对媒体的发言:“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总体上是健康的,但是,部分省市、地区房地产产业确实存在大量‘腐败问题’”。

    他还说,垄断是市场经济的大敌,是一种腐败,是一种市场“暴力”,而反垄断是政府的天然职责。要消除房地产暴利的根源,并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的基础,要做好的事情是:限制行政许可和权力,打破房地产市场的垄断格局,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并借助国家力量把代表民众利益的行动,比如低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制度执行到位。

    2005年10月14日郭之纯在《中国经济时报》上质问:

    ■什么样的利益集团不可耻?

    郭之纯说:著名房地产大鳄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近日撰文,对开发商遭受社会一致声讨的现状表示极大不满。他援引马克思《资本论》里所写的“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这句话为论据,认为开发商争取自己的利益既不是可耻的事情,也不是错误的,并由此推及“利益集团”一词,称该词不应成为贬义词,表示“坚决反对用开发商是个利益集团作为批评的理由和原因”。

    单从字面上分析,任老板说的或许确实符合逻辑。“无利不起早”,人为自己的利益谋划确实是正当的事情。但是,利益不可耻,并不能推导出所有的“利益集团”都同样不可耻———“君子爱财”固然没错,而关键还在于要“取之有道”。正如人们单纯谋生不可耻,但若以欺骗抢劫偷盗等方式谋生就很可耻一样。现在的房地产商人也即被人们诟病的“房产利益集团”,追逐利益时遵循的又是怎样的一种“道”呢?

    郭之纯还说,当然,如果单纯只是这样,还仍然不能被称作“可耻”。问题的关键是,在权、学、商合谋的态势下,这个房地产“利益集团”的利益冲动已经极大地膨胀,推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房价上涨潮。近些年来,由于房地产价格不断蹿升,许多购房者,已经几乎要终生为一套房子打工———更有些人,即便终生打工也已经无法买得起一套稍微像样的房子。而即便如此,他们却基本上没有什么抗争的机会,甚至连话语权也没有,如同被置于刀俎上的鱼肉,只能忍受宰割———这样的局面,当然已经失去了道德上的合理性。此时,人们认为这样的房地产利益集团可耻,或许还是远远不够的!

    虽不能说所有的利益集团都可耻,但也决不是所有的利益集团都不可耻。很多事实表明,当前社会中,可耻的利益集团实在是太多太多,并且不只有房地产领域有所体现。可以说,既得利益者任志强老板以争取利益正当性推导出“利益集团”不可耻,其实是在偷换概念,愚弄公众,无视常识。

    任志强有话要说:

    我给大家算笔账

    针对最近的网络热评,华远集团董事长任志强,再次用数字向本报记者解释了他的“暴利”说。

    ■政策是高风险与高回报来源之一

    就目前的房地产行业来说,政策对于一个行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既是双刃剑又是风向标。而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经常是既得益于政策又对政策显出无奈。因此,政策既是高风险又是高回报的来源。

    1992年土地出让制度、市场化价格管理、准入门槛的开放给地产行业带来了生机,因此有大量的企业进入了地产行业并获得了暴利,但这种击鼓传花并没有维持多久。1993年6月23日的调控则让大批企业在釜底抽薪的政策之下横尸遍野。不仅在海南、北海两个重点地区出现大批的烂尾楼和烂尾地,在其他城市中也随之而产生了大量的烂尾、纠纷与死亡,这一轮调控不管最终的争论是软着陆还是硬着陆,在房地产开发的统计年鉴之中最终的结果是1996年—1997年全行业的亏损。

    任志强认为,尽管少数项目和少数企业存在高回报,但是这些高回报却被大量亏损与死亡的企业拉平,并使行业的利润率拉平,高回报在高风险面前不但苍白无力,而且已被淹没。

    ■中国房地产企业的寿命

    1995年—1997年减少了12307家,占36%。

    2001年—2003年减少了14778家,占28.4%。

    1995年—2003年房地产企业的平均寿命为3.8年,超过二十年的企业屈指可数。

    1998年在住房制度改革和银行信贷政策对个人购房消费的支持下,给房地产发展注入了活力,促进了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自1999年之后出现了连续五年的高增长的丰收期,大量的企业扭亏为盈并逐步提高了收益,取得了较好的回报,部分企业获得了暴利。

    然而少数企业的“暴利”、少数项目的“暴利”并没有改变全行业的利润情况,也没有使全行业成为暴利行业。

    据了解,全国有几万家房地产企业,但产业的集中度却很低,并远远低于大多数行业,形成了大投资、大产量而小企业的现象,而行业中佼佼者则是少数。

    与其他行业一样,钢铁行业的前几名获取了行业80%以上的利润,汽车行业的前几名获取了行业80%的利润,彩电行业的前三甲获得了超过50%的利润,产业集中度较高的行业都是如此。房地产则同样是在全国或地区领先的企业,在局部范围内市场占有率和市场份额较高的企业获取了最大比例的利润,而其他的多数企业则在竞争和挣扎着掠夺剩余的少数利润。2003年一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占企业总数的10%,但利润贡献份额占59%,投资份额占28%,劳动力安置份额占20%。

    任志强说,如果拿任何行业的前几名做代表并掩盖了行业中的劣势群体,那么可以说任何行业都是暴利,包括最常见的餐饮业也是如此。但有多少人认为餐饮业会是个暴利行业呢?少数企业、少数项目的暴利并不能代表全行业的情况,尤其当将这个行业中因高风险而造成的死亡与亏损合并计算时就更是如此了。

    任志强不否认少数企业的暴富,他说,这也就是全社会都关注的富人榜问题。但并不能因此而说明全行业的情况,反之,为什么其他行业未出现大量的个人巨富,也许更多行业中的领先企业都是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企业,因而不会出现个人的巨富,而房地产则是国有企业数量较低,非公经济比例较高,市场份额低,但营业绝对值大而造成的。尤其是与所有其他产品不同的是,房地产将土地资源的价格合并于产品之中,成为了低利润率的高基础,使利润绝对值加大,产生较高的累积效应。

    品牌是暴利吗?任志强认为,品牌一定是暴利的,因为品牌一定会创造出产品的特殊性价值和降低交易与生产的成本,那么不管价格的高低都一定会产生高于行业或社会的平均利润值,就一定会产生额外的收益与暴利,但不等于是行业的暴利。

    任志强说,品牌企业的“暴利”,并非只产生于单一产品的利润率上,还同时产生于也许利润率并不高但会形成快速的资金周转、靠多次周转而产生更多的利润。当然也包括优秀产品能卖个好价格的成分。姚明的品牌效应不代表所有的运动员都能有“暴利”,章子怡的片酬不代表所有演员的报酬水平,因此,个别品牌地产商的高回报也不代表行业的水平。

    任志强认为,每个行业中的品牌企业不会超过行业中企业总数的5%,而品牌的价值已在于被社会所认可,安全、保险、可靠、先进、性价比最高的产品价值潜力或许产生的附加值更高,而名义“暴利”中的利润实际会转移到对服务与产品的研发、保护、维持、创新、人员培训等其他的方面,也因此才使品牌能产生“暴利”。品牌企业一定会获得比平均利润率更高的“暴利”,但“暴利”不等于是高价。高价不是取得高回报的唯一方式,这种“暴利”主要来源于企业的品质保证、成本控制,包括低融资成本、低采购成本、低管理成本、低销售成本、低交易成本。来源于融资周转速度而产生的多重利润,例如,一个行业的利润率一次周转时为8%,另一个行业的平均利润率为5%,但同期可完成两次周转时利润率就成了310%,当然也包括特殊产品,优质中的高价则带来超额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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