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2011年全国税务稽查工作要点》中第一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科学部署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并明确指出今年税收专项检查指令性项目为资本交易项目,包括: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交易项目。
另外,房地产开发合同通常是公司从事开发活动的基础和前提,合同一旦签订、备案、履行,必将产生不可调整的纳税义务。而公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往往只关注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风险,负责起草合同的律师或企业相关部门往往并不知晓税法是如何规定的。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许多纳税争议均源于经济合同中涉税条款的不明确,却很少关注合同双方涉税条款。房地产开发合同涉税条款通常包括合同履行方式、发票如何开具与传递、支付结算方式等重要内容,并要准确地适合或规避现行税法条款。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稽查)大多从企业的合同、发票、支付结算等方面入手,而税收政策多如牛毛,如果不在合同签订的环节进行好税务方向的事前审核和税务安排,往往会给开发商带来重大税收损失和经济损失,甚至造成项目开发失败。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房地产开发公司高管宏观决策与财税管理能力,防范税务风险,武汉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拟举办“房地产资本运作与经济合同涉税条款规范与操作技巧”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二、参加人员: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等
三、培训地点:
武汉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培训中心(发展大道田园商务大厦(酒店)14楼)
乘车路线: 211路、533路、545路 、621路、724路、729路、805路田园小区站下
四、收费标准:会员单位350元/人(含讲课费、资料费、场租费、午餐费等) 非会员单位600元/人
五、老师简介:
易坤山 武汉市
六、其他有关事项:
1、报名缴费截止时间:
2、名额限制:由于席位有限(仅限100名),名额报满即止。
3、缴费地址:开发协会一楼协会106室(建设大道965号,武汉水务集团隔壁、武汉晚报社斜对面),由于培训地点不在协会,上课当天不便开具机打税务发票,请参加学习人员务必在开班前到协会秘书处缴费。
联系人:柳慧 尹维洋
联系电话:82600268 82655112
附:“房地产资本运作与经济合同涉税条款规范与操作技巧”专题培训班提纲
二O
“房地产资本运作与经济合同涉税条款规范与操作技巧”
专题培训班提纲
第一部分:资本性项目的税务处理技巧与筹划
• (1)、不动产投资入股再转让股权的营业税处理
• (2)、不动产投资入股在企业所得税与土地增值税中成本的差异分析
• (3)、以转让股权的方式实质销售不动产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
• (4)、投资收购与资产收购交换的区别
• (5)、个人资产投资入股时评估增值部分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 (6)、个人投资的企业未分配利润不分配以平价转让股权的处理
• (7)、股权转让中形成的损失如何处理。
• (8)、股权业务中的劳务佣金的税务处理
• (9)、股权业务中不按股权比例分配税后利润的处理
• (10)、股权业务中收取固定利润回报业务的税务处理分析
• (11)、股权合同中违约金如何处理
• (12)、股权转让价中包括未分配利润的税务风险处理
• (13)、股权转让中分期收款收入如何确认
• (14)、股权转让中对税金约定的处理
• (15)、大小非解禁中的“所得税”处理
• (16)、增资引起原股东持股比例变化是否为股权转让?
• (17)、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 (18)、“壳公司”或“导管公司”避税案例分析
• (19)、合伙企业投资业务中的税务风险案例分析
• (20)、股权转让中过渡期费用与利润的处理案例分析
• (21)、增资扩股中形成资本公积的税务处理分析
• (22)、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
• (23)、核定征收方式下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确认
• (24)、股权收购协议中对债权债务约定的税务处理
第二部:为什么重视合同涉税条款的理由
1、从稽查的角度分析 2、从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角度分析
3、从税收实质的角度分析
第三部分:融资类合同的处理
1、信托基金融资的税务处理
2、融资租赁性销售合同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