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父母买了一套房子,2006年结婚的时候,我父母就把房子送给我作为陪嫁,由于男方家里没有房子,就为这套房子装了修,婚后就我们夫妻两人住,现在男方的父母就要把这套房子改为我们俩的名字,说房子作为陪嫁就是我们夫妻双方的财产,请问是这样吗
答:1、房屋的产权以登记为准,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属于谁所有。婚前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属谁所有,结婚并不必然导致房屋产权的变更。
2、如果您父母当初曾作出赠与您们夫妻二人的意思表示,但是在完成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之前,法律上房屋的产权人仍属于登记册上所显示的产权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