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扫码关注协会微信

首页 > 政策法规

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
2017-04-07 09:45:26   来源:

 
  (2016年5月26日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16年7月28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划定和调整
  第三章 控制和保护
  第四章 既有项目清理和处置
  第五章 保障和监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彰显本市山水资源特色,防止城市无序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基本生态控制线的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基本生态控制线,是指为维护本市生态框架完整,确保生态安全,依照法定程序划定的生态保护范围界线。
  第三条 基本生态控制线的管理,应当遵循保护优先、严格管控、有序利用、绿色发展的原则,实行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
  第四条 本市建立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区分级负责,以区为主,部门联动的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体制。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将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内容,对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区域实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
  第六条 区人民政府(包括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下同)负责组织实施其管理区域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生态项目建设、村庄搬迁和改造、既有项目清理和处置,并负责查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等违法行为的组织协调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制止违反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负责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工作:
  (一)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划定、调整工作,组织编制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依法对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管理;
  (二)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土地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行为;
  (三)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负责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项目投资管理以及生态补偿的统筹协调工作;
  (四)园林和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林地、绿地、山体、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绿化建设,并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五)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江河湖库渠等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六)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并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七)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资金的管理工作;
  (八)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农业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工作;
  (九)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村镇建设的管理工作;
  (十)城市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违法建设,加强巡查工作,防止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出现新的违法建设;
  (十一)交通、文物、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保护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自然生态系统,开展生态保育和生态修复,确保山体、水体、农田、林地、湿地、绿地等生态要素不受破坏,发挥其生态功能。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发展都市农业、生态旅游等项目,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促进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的合理布局。
  第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专门的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资金,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为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第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的宣传和教育,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活动,对在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的公益宣传,对违反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章 划定和调整
  第十一条 基本生态控制线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框架保护规划,按照全市生态框架结构和各类生态要素的保护要求划定。
  第十二条 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区域分为生态底线区和生态发展区,实行分区管控。
  下列区域划为生态底线区:
  (一)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
  (二)河流、湖泊、水库、湿地、重要的城市明渠及其保护范围;
  (三)山体及其保护范围;
  (四)永久性绿地、生态绿楔核心区;
分享到: 收藏

协会宗旨

维护行业利益 反映行业诉求

开展行业自律 促进行业交流

组织行业评比 展示企业成就

推动行业进步 服务行业发展